- 索 引 号:QZ07129-0101-2025-00012
- 发布机构:南安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30
投资深化调整,销售略显升温
——2025年一季度南安市房地产运行简析
2025年一季度南安市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低位运行、调整深化”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9.4%。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4%。土地市场活跃度持续走低,房企资金压力加剧,市场信心恢复仍需时日,房地产行业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 。
一、特征凸显:供给投资趋缓,需求观望浓厚
(一)投资开工趋缓,竣工新盘迟滞
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延续下行趋势,同比下降29.4%,降幅显著缩窄,较去年全年降幅收窄15.1个百分点。
图1 2024-2025年南安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走势图
建筑工程投资走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下降27.9%,拉低房地产投资26.2个百分点;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165.7%;其他费用投资下降68.8%,其中土地购置费下降84.9%。
项目入库数量锐减,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放缓,投资意愿明显减弱。2024年来,土地市场活跃度持续走低,新开工项目数量断崖式递减,2024年至今仅新增入库3个项目,今年无新增项目。
房屋建设规模收缩,全市房屋施工面积同比下降14.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下降18.2%;房屋新开工面积下降82.3%,分类型看,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91.3%;商办及其他新开工面积下降62.4%。
表1 2025年一季度南安市房地产施工、竣工面积表
分类 |
施工面积(%) |
新开工面积(%) |
竣工面积(%) |
全部房屋 |
-14.5 |
-82.3 |
398.8 |
住宅 |
-18.2 |
-91.3 |
227.4 |
办公楼 |
-21.7 |
-42.2 |
— |
商业营业用房 |
-3.2 |
181.2 |
1083.7 |
其他 |
-5.5 |
-98.8 |
208.7 |
房屋竣工率显著上升,房屋竣工面积同比增长398.8%。其中住宅竣工面积增长227.4%,商办及其他竣工面积增长898.2%,支撑开发投资平稳增长动力不足,房屋竣工率(房屋竣工面积/同期房屋施工面积)为4.2%,较上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
(二)销售需求疲弱,观望情绪浓厚
2025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4%,较去年同期提高28.3个百分点,比泉州市平均水平高25.7个百分点。
从房屋类型看,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4.1%;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53.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16.3%。
从经营状况看,71.1%的企业反映生产经营不景气。现阶段,17.8%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紧张,主要受贷款回笼慢、融资难且成本高及存货成本占用较高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图2 2025年一季度南安市房地产市场信心分布图
从市场信心方面看,仅有20.0%和22.2%的企业对下季度企业经营状况(图2左)、行业运行状况(图2右)持乐观态度。
(三)资金周转滞涩,行业风险积聚
房企资金链紧张,抗压能力弱,本年到位资金呈趋紧态势,到位资金同比下降38.2%。从需求端看,销售低迷导致销售回款速度继续放缓,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同比下降46.2%,占全部到位资金的56.6%,房地产企业资金对销售回款的依赖性较大,房企资金链抗风险压力较大,影响项目推进和市场供应。
二、发展建议:精准施策赋能,严管消弭隐患
(一)精准施策释放需求,多方联动稳定市场
进一步细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购房补贴、契税减免等针对性措施,释放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优化土地出让政策,对已供地未开工项目强化全周期监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房企通过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二)优化市场供给结构,转型创新拓宽赛道
引导房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定位,增加家庭式大户型、公寓型小户型、低总价刚需住房和养老、康养等多元化、特色化地产供给;加强对乡镇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引导,完善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吸引力。鼓励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探索举办房展会,整合在售项目推出销售优惠,提升房屋吸引力;支持房地产企业向城市更新、租赁住房等领域拓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监测预警强化监管,规范市场提振信心
关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加强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保障项目如期建成交付,稳定购房者对新建商品房的信心,促进新房销售。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实时跟踪市场动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企业合理投资、居民理性购房;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严厉打击捂盘惜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指标解释:
[1]房地产开发投资: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一开发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和土地购置的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活动。
[2]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
[3]房屋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4]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
(南安市统计局 赖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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