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5-00104
    • 备注/文号:南城管函〔2025〕37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5
    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3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2-02 10:34

    江诗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西溪半岛小区外围河岸公园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议,答复如下:我局园林管理处与柳城街道办事处和西溪半岛小区物业经查阅红线资料和现场踏勘,明确了委员提案提到的绿地建设单位是西溪半岛小区第一任开发商,截至目前该地块的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未移交至我局管养。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接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24﹞51号)文件精神,西溪半岛辖区外围绿地内绿化缺失、杂草丛生、市政设施损坏尚达不到移交标准。

      (二)针对提案立即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建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答复如下:建议柳城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属地社区、物业公司等,以移交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并消除安全隐患,整治期间我局将予以业务指导 。待西溪半岛小区外围绿地移交至我局,我局相关科室将按照工作职能对市政配套设施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养机制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其他

      办理过程:在收到《关于切实加强西溪半岛小区外围河岸公园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认真分析提案建议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及承办工作要求。11 月20日,局分管领导带领承办科室与将诗根委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在诚恳采纳委员所提建议的基础上,汇报我局对提案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列出工作计划,分步解决。

      分管领导:邱民楷

      经办人员:傅美丽

      联系电话:86273535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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