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5-00080
    • 备注/文号:南城管函〔2025〕2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6
    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2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8-26 11:43

    许宗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溪美街道设计路道路修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将设计路东段狭窄处拓宽,使得整条设计路宽度前后相当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没有建设职能,主要负责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及负责指导验收移交后的运行、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提案中的设计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该道路要进行拓宽,需由属地街道进行征迁。如征迁完成后,该道路启动建设,我局将根据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二)针对提案“将设计路东段狭窄处整体拓宽的同时,修整路面,将凹凸不平的路面改为水泥路,使得整条路的路面统一”的建议,答复如下:

      提案中的设计路东段狭窄处如征迁完成后启动建设,一般设计单位也会将修整路面,将凹凸不平的路面改为水泥路,使得整条路的路面统一纳入项目设计。

      二、办理过程

      办理过程:在收到《关于溪美街道设计路道路修整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认真分析提案建议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及承办工作要求。3月26日,局分管领导带领承办科室与许宗柱委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在诚恳采纳委员所提建议的基础上,汇报我局对提案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列出工作计划,分步解决。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提案建议落实情况,争取委员对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认可。

      分管领导:谢思孟

      经办人员:陈文来

      联系电话:86386098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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