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5-00053
- 备注/文号:南城管函〔2025〕17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5
庄瑞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老旧小区顶层安全隐患处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建议中所提的房屋楼顶榕树隐患问题,我局获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综合研判出几处目前较为危险的地方。根据研判结果,近期联合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山社区数处楼顶榕树进行切割移除(详见附件)。之后,我局园林管理处也会对市政公共区域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树木隐患定期进行排查处理,以保证行人、行车的安全。
由于我局对于树木裁剪的主要职责范围为市政道路、公园等市政公用区域,以低空作业为主,顶楼树木的修剪并非我局职能范围。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中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规定,市住建局为房屋安全的主管部门,鉴于该项工作需要专业的作业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支撑,建议今后可提请同为主办单位的房屋安全主管部门牵头申请专项资金和策划形成项目,项目化推动隐患整治,我局将积极配合。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房屋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养护,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动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所有小区(含老旧小区)陆续成立业主委员会,届时业主委员会后,可发动相关业主统筹筹集公共维修基金,及时委托专业机构对顶层安全隐患等相关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戴天生
经办人员:林宇昊
联系电话:86356155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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