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96
    • 备注/文号:南水〔2026〕17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6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9-23 08:32

    罗东镇、洪濑镇财经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70号)精神,现将2026年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中河长制正向激励资金2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罗东镇、洪濑镇扬美村河长制正向激励奖补。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分配表

      2.2026年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河长制正向激励)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