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96
- 备注/文号:南水〔2026〕17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6
罗东镇、洪濑镇财经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70号)精神,现将2026年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中河长制正向激励资金2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罗东镇、洪濑镇扬美村河长制正向激励奖补。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分配表
2.2026年泉州市级水生态文明资金(河长制正向激励)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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