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32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6〕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9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仑苍镇西溪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工程(西溪仑苍镇仑苍村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6-05-19 08:34

    南安市西部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仑苍镇西溪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工程(西溪仑苍镇仑苍村段)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西产投号〔202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6年4月1日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该工程初设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形成专家组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工程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标准

      (一)建设规模:项目整治用地面积约85237.4m²(128亩)。整治内容包括:①环境应急步道;②岸线修复;③场地生态绿化修复;④水源地保护相关设施等内容;⑤配套水电。

      (二)同意本工程英溪河道及西溪干流仑苍段的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同意本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次要与临时建筑物等级均为5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布置和建设规模。

      (五)基本同意本工程水文计算方法及其成果。西溪干流水文计算断面集雨面积500km²以上,采用水文比拟法(安溪站)的成果;英溪水文计算断面集雨面积为151km²,采用地区综合线法的设计洪水成果,计算方法和成果合理可行。

      (六)基本同意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6个月。

      二、工程概算

      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工程总投资1873.69万元(不含征地补偿费用),其中建筑工程1278.3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54.66万元,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6.6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90.83万元,独立费用236.44元,基本预备费83.35万元,水土保持31.5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8.00万元,建设期利息63.90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公司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下一阶段的各项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二)你公司应组织开展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开工前应及时向我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申报质量监督。

      (三)按照环评与水保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保障水质安全。

      (四)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五)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南安市水利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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