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31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6〕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7
南安市东田镇美洋村民委员会: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局于2026年3月17日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召开评审会,对《南安市东田镇美洋振兴新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送审稿)》进行了评审。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形成并提交了报批稿。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南安市东田镇美洋振兴新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5)、《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闽水审批〔2019〕23号)的要求,论证依据较充分,并已采纳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我局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一、项目概况
振兴新桥建设项目位于南安市东田镇美洋村,起点交于现状南同路,横跨晋江西溪支流兰溪,终点止于现状村道,路线全长134.958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Ⅰ)类。
其中振兴新桥全长45m,桥梁起点、终点梁底设计标高分别为48.313m、47.451m。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现状工况、规划工况设计水位分别为46.30m、46.21m。
上部结构采用15m跨径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梁高0.8m,桥宽8m;桥梁跨径布置3×15m与道路中心线正交。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桩接盖梁桥台,共有2排墩位于河道内,墩径1.0m,左岸与现状南同路衔接,右岸与现状村道衔接。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
(一)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对涉河工程所在河道的历史演变、近期演变及演变趋势的分析及结论。
(二)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1.设计暴雨:同意设计暴雨的取值和计算成果。
2.设计洪水: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及行洪能力、河势稳定、冲刷淤积、防洪工程影响分析计算等成果,同意梁底高程复核分析计算及其成果,同意施工期影响分析成果。
(三)洪水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水利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建设对现有水利规划实施影响较小的结论。
2.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采用的防洪标准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的结论。
3.河势稳定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建设后对兰溪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结论。
4.行洪安全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建设对兰溪河道行洪影响较小的结论。
5.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建成后对水工程安全影响较小的结论。
6.防汛抢险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的建设不会对防汛抢险造成不利影响的结论。
7.水工程运行管理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建设对水工程运行管理影响评价的结论。
8.施工期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施工期影响分析。施工期对兰溪行洪影响较小。涉河施工会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单位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9.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振兴新桥建设不会对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造成影响的结论。
四、相关要求
1.须科学合理安排工期。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工程内容,应避开汛期(四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施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施工单位须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报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到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在涉河主体工程开工前,须先行完成左岸现状污水管道及农田灌溉引水渠的迁改工作,并将相关迁改费用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投资概算。施工期间,一旦出现危及河道、堤防安全等异常情况,施工单位须立即停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
3.相关补救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4.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严禁堆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单位应清运到合规的弃渣点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河底残渣及废弃物,确保不污染下游河道水质;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
5.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依法邀请我局及东田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参加,并将竣工图等成果资料报送东田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备案。
6.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今后若涉及该河道整治、相关水工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时,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
南安市水利局
2026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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