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74
- 备注/文号:南水〔2025〕2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4
罗东镇、诗山镇、康美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55号)精神,现将2025年泉州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3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用于农村水利设施水毁修复。请按《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水规范〔2025〕1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泉州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表
2.2025年泉州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