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2-00158
- 备注/文号:南水〔2022〕19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30
丰州镇人民政府:
你镇《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丰州镇桃源村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函》(南丰政函〔2022〕7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州镇桃源村环境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点:丰州镇桃源村
三、责任主体:丰州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太阳能路灯40盏,桃源古街微景观提升等;详见实施方案。
五、建设工期:按照合同工期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10.20万元,由上级移民扶持资金及自筹资金组成。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文本内容和标准实施,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丰州镇桃源村环境提升工程概算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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