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8-0101-2025-00006
    • 发布机构:南安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7
    南安市关于2024年度南安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公告
    时间:2025-07-22 17:49
       2025627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苏景贤向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度南安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兜牢民生保障重点,加强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全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发改局市应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党校4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对市财政局、市应急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南翼集团、市农业农村局5个单位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对市本级114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数据分析、对比核查。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市认真执行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汇聚资源合力,筑牢财政保障根基。一是深入挖掘增收潜力,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强财税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加强税源分析;多举措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财源的转化率,确保清算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全面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市非税收入平稳运行。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更大力度享受上级政策红利和资金扶持。全年争取免抵增值税463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87409万元,争取转贷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06838万元,连续三年申报财政部债券需求通过率100%。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面梳理并对超期未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统筹安排用于急需资金的重点领域,盘活单位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聚焦民生福祉,守住民生基本盘。始终把保民生、兜底线放在重要位置,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39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本级安排民生支出637815万元,增长10.6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30%一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拨付27716万元足额配套各类生均公用经费,扩大优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面;统筹资金56666万元保障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体育运动场地提升、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灯改造、学校后勤食宿改善等项目,全力支持30多所中小学校新改扩建;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拨付2307万元足额保障各学段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惠及学生数37028人次。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优化均衡医疗资源布局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至人均670元,推进疾控中心新院区、市总医院梅山院区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投入启用;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安排卫生人才经费1767万元用于定向医学生补助、疾控防疫人才津贴等方面,筑牢医疗人才基石。三是传递养老关爱,完善升级养老服务结构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22000万元,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拨付2277万元扎实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和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惠及高龄老年人3万人,完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6万人;支持建设南安市养老示范项目,打造13个长者食堂、提升5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扶持2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部署要求,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突出重点,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全年压减经费5442万元,节省资金用于保障“三保”及债务付息等重点支出。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以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探索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三是持续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制定《南安市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揽子化债措施,持续落实财政部对隐性债务变化情况进行全口径债务月报监测制度,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全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80466万元。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安排不够合理。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中动用上年度结余资金2779.59万元没有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17517.16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而是通过预算追加下达;年初预算至年底结存147874.59万元;2024930日以后追加下达的本级预算执行率低于5%的达19612.03万元。 

      (二)预算执行刚性不足。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性支付30天未下达合计13627.09万元,至审计日仍有1801.87万元未下达;年初代编预算农业土地开发资金500万元下达不及时;部分上级下达转移支付执行率较低且部分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保障不充分,抽查延伸审计养老服务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发现,1407.502万元养老服务相关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 

      (三)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预算收入5691.15万元当年未及时缴库;部分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清理收回2024年度以前部门存量资金尚有6073.83万元未使用;超范围列支500万元用于3个非本级预算单位支出;未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上缴国库2024年列收285.54万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开具非税票据; 4个项目既申请乡村振兴补助,又申请交通补助,合同价款合计279.58万元,取得财政补助合计339.49万元;下达5个乡镇农村幸福院补助150万元(30万元/个)经审计实地查看均闲置未投入使用,未实际发挥使用效益;部分专户往来款项63936.92万元未及时清理挂账时间较长。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从本次审计涉及的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党校4个部门(单位)看,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各项支出基本实现预算意图,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安排不合理。1个部门32万元未按预算细化项目安排支出1个部门年初安排的42万元资金至2024年底仍有29.99万元未支出。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2个部门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1个部门结存两年以上专项资金186.32万元;1个部门1.73万元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实施全面绩效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不到位;1个部门3个专项资金合计3590万元未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18个项目绩效监控表内容填列不完整;1个部门项目绩效自评不准确。 

      )资产、资金管理不够严格。3个部门存在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2个部门存在未及时核减固定资产的问题;1个部门存在防汛物资出库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财务管理不够规范。1个部门存在未督促服务单位按合同履约的问题;1个部门3个采购合同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时间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2个部门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1个部门个别账户未进行会计核算;2个部门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问题;2个部门招标采购不合规; 2个部门往来款294.85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2024年政府采购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主要是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南安市2024年度政府线上采购及网上超市信息为基础,数据分析全市采购预算、支付及实际采购行为,重点抽查了14个单位39个政府采购项目包。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各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但仍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采购预算编报不精准。有29个预算单位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严格按照商品品目编报,而是按照大类(其他办公用品)编报,导致所购置的商品品目未能对应采购预算品目;二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单位做复印纸采购预算但未有实际采购,存在个别预算单位购置目录内商品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情况;三是个别预算单位未严格落实定点采购;四是应标材料不真实,某保安服务公司分别于20244月、20246月中标水头镇、官桥镇项目,该公司投标于两个项目的人员名单一致且名单上的人员与两个项目实际服务人员均不一致;五是项目评审内容存在未量化、排他性;六是招标内容设置不严谨;七是经审计调查,发现9个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八是采购方式选择不规范,部分应选择货物采购的项目选择服务采购;部分应选择竞争性磋商的项目选择竞争性谈判。 

      (二)南安市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主要对市应急局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应急局基本能够按照上级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开展避灾点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资金使用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避灾点建设管理材料审核不到位。部分项目验收表、安全检查表与内业资料存在信息不一致,部分避灾点建设材料不完整;二是避灾点采购物资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的项目验收单和采购物资清单不符,部分项目验收后对避灾点采购物资管理不严格存在物资缺失、损毁、过期等情况,未及时更换、补充所需物资。三是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验收不严格,审计抽查发现3个避灾点项目验收时部分物资已过期;四是避灾点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五是未对避灾点进行持续维护管理,存在市级避灾点失管、部分A类避灾点失管、未严格执行日常维护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六是个别避灾点台账未及时更新;七是个别巩固提升项目未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先验收后拨款。 

      (三)北山片区征拆资金专项审计 

      本次审计主要对溪美办事处、南翼集团关于北山片区征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北山片区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收支及相关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溪美办事处能够按照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统筹推进项目征拆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南翼集团能够按要求统筹做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资金筹集,规范资金收支管理,主动配合做好安置房源手续办理和剩余资产后期管护、运营工作。整体更新改造项目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安置补偿工作接近完成,社会反响较好,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签订日期未填写,合同实际履约担保形式与合同约定不符;二是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审计抽查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等内业材料,发现部分征迁对象档案材料缺失;三是征拆资产管理不到位。溪美办事处基建户北山片区专项资金购入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征迁安置不规范。1户安置户产权置换超面积;2户安置户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金额不准确;个别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补偿金额与应补偿金额不一致;五是剩余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个别安置剩余房源未办理安置交房手续,安置对象已自行开始入户装修;六是资产评估委托不规范,个别征收补偿资产评估事项由被征收单位自行委托公司评估;七是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截至20252月,剩余资产回购金额占专项资金比例较高剩余资产后续物业管理等维护费用较重。 

      (四)南安市2023-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主要对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3-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现场抽查了2023年试点项目、2024年示范项目共计63个。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农业农村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整合要素资源,强化项目支撑,推动我市特色乡村振兴新格局。但仍有以下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及泉州市级配套资金合计4696.12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试点示范村部分补助收入未使用。二是建设管理实施不到位。个别项目变更未审批; 6个项目工程进度滞后;部分项目档案缺少施工现场照片或项目管理资料不齐全;有3个村实施的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部分项目预结算编制不规范;部分项目结算工程量与现场不符;个别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三是建后管护不到位,6个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或未及时投入使用,投资效益发挥不明显。 

      四、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本次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10个项目揭示的95个问题,截至目前,立行立改类问题57个(已完成整改57个,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25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8个),促进建章立制1份,对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财经行为、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质效、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等方面建言献策,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职能,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标本兼治,写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为我市提升经济质量与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证。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财经法规,责令相关单位整改纠正,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立审立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精准性。完善预算编制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合理性,避免“基数增长”惯性思维;严控非必要追加预算,减少年中频繁调整预算的现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预算执行偏离原定计划 

      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与规范性动态监控执行进度,对重点项目、民生资金等建立预警机制,定期通报执行情况,避免资金沉淀;规范资金拨付流程,防范资金挤占挪用风险;定期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对长期未使用的资金按程序收回统筹,优先用于亟需领域 

      (三)深化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扩大绩效目标覆盖范围,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推动整合资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形成有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强财政监管与风险防控。严控隐性债务风险与新增暂付款规模,强化内控制度与外部监督,推进整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各业务系统数据,提高财政资金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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