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7: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按照南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要求,南安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年报。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南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308号

      电话:0595-86382280,传真:86389829

      邮编:362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安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力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在南安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7条。“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152期,发布普法宣传、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各类信息共327篇,浏览量20余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规范行政行为的关键抓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以“规范流程、精准答复、便民高效”为核心,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构建全流程审核把关机制,对拟公开信息从内容合法性、数据准确性、表述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多维度核查,重点规范公开信息的上报汇总、分级审核、统一发布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推进平台建设,优化“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依托“法治南安”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普法资讯、办事指南,增强互动性;完善线下政务公开栏设置,定期更新重点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联动,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及时、便民利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处置群众反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满足社会群众需求、培养专业工作力量方面仍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充实专业人才力量,以社会关注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费。

     

      南安市司法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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