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6: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向社会公布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6383511,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柳美南路1号,邮编:362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场监管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本机关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8568条,行政处罚信息2640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0期,主动公开本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新增权责清单事项等其他信息97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3件(主要涉及内部管理信息或过程性信息),无法提供(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掌握等)1件,不予处理6件。所有申请均依法按期答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

      2. 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在门户网站建立专题栏目集中公开并提供查询服务。

      3. 加强信息动态更新:建立科室信息报送与定期维护机制,确保各公开栏目内容及时更新。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 拓展政务新媒体应用:规范运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及便民信息523篇,成为重要辅助公开渠道。

      2. 用好传统公开方式: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告栏、宣传资料及“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提供现场信息咨询服务。

      (五) 监督保障情况

      1.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 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大量消费投诉举报转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2025年占比高达100%),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升答复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6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5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40

    行政强制 

    1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探索如何更好地促进“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信息公开不仅是发布消息,更与“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务服务改革结合,直接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由消费投诉举报件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依旧存在,但2025年,本机关在“防御”与“赋能”方面获得双向提升:一是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了工作人员在这类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应对能力。二是通过竞赛练兵提升队伍核心执法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不存在任何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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