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1-00042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1〕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6
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内部绩效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内部绩效考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队伍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遵循全面覆盖,逐类逐人;公开透明、分级管理;科学公正、注重实绩;注重结果、奖优罚劣的考核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绩效考评工作,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绩效办”),挂靠在局办公室。局绩效办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考核数据,配合局绩效办工作。
二、考评对象
(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全局所有在编干部。
三、考评内容
单位绩效考评内容主要是依据全局主业考评排名开展,重点考核对全局市场监管工作有重要影响、各级各部门下达的工作指标,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
个人绩效差别化考评与年度公务员考评相衔接,以考评对象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工作创新。
四、考评程序
(一)绩效考核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一般为每年12月底组织考评。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工,完成对基层市场监管所本年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的考核评定,并将数据报送至市局绩效办汇总。
(二)局绩效办汇总考核成绩,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排名情况,并进行公布。
(三)各单位按照考核等次排名情况所对应的绩效考核等次名额分配,自行确定本单位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并报局绩效办汇总。
(四)局绩效办汇总审核全局上个季度考核情况,呈报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按规定报送人社局审批。
五、单位绩效评估项目与结果运用
(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
对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绩效考核方式采取网上考核为主,实地检查为辅的方式,各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必须真实可考。尽量通过各类信息系统提取数据,原则上不开展实地检查。
1.综合考评分(100分)=绩效目标得分项(90分)+领导评议分项(7分)+督导组评议分项(15分)+加扣分项
2.绩效目标得分计算。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明确的今年全市工作重点及2021年工作计划,对各单位的工作实绩进行评价,包括案件办理、案件质量、食品安全监管等十个方面内容,绩效目标得分以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考评为准(详见附件1)。
3.领导评议分计算。局领导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分管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各单位做出综合量化评分。由局领导采取民主测评的考核方式进行评分,最终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督导组评议分计算。由督导组负责人采取民主测评的考核方式进行评分,最终得分取平均分。
(二)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执法大队、质量计量检测所、企业服务中心)
1.综合考评分(100分)=指导作用(20分)+协调作用(20分)+参谋作用(20分)+推进作用(20分)+工作成效(20分);
2.综合考评分采用民主测评的方式。其中,局领导测评分占50%,最终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基层所副所长以上人员测评分占35%,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测评分占15%,最终得分取平均分;
(三)考评加扣分项
1.加分项
(1)单位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等有关部门表彰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受到批示肯定、作典型发言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2)单位涉及全市绩效工作情况在泉州市排名居前3位的,依次加3分、2分、1分,以政府文件为准。
(3)其他能给我局绩效考评加分又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情形,由各单位进行申报,经局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按我局所加分值的3倍加分。
(4)同一项目只累计一次最高奖励,不重复加分,以荣誉证书和表彰文件为准,最终具体加分情况需经过局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所有加分项均以上级部门对我局绩效考评加分项为标准。
2.扣分项
(1)单位及个人被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科局级等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单位总得分8分、5分、3分、2分、1分;经媒体曝光给我局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的按本项标准相应扣分。
(2)单位涉及全市绩效工作情况在泉州市排名居后3位的,依次扣3分、2分、1分。
(3)其他给我局绩效考评造成扣分的情形,经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认定通过后,按所扣分值的3倍扣分。
(四)绩效评估等次
根据各类市场监管所的考评结果分为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各类基层市场监管所按考核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1-4评为“优秀”,第5-11“良好”;第12-18评为“合格”,第19-22名评为“不合格”。
六、个人绩效考评项目与结果运用
各单位考核“优秀”“良好”等次名额分配时,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等次,区别对待,实行“阶梯”比例。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次。各单位根据单位考核结果分配的名额,结合实际,根据个人的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成效、工作强度、考勤问责等情况,自行组织对本单位人员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考核,推荐考核等次。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在名额分配限定范围内,要严格考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局绩效办汇总审核全局年度考评情况,呈报局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评结果,并将在一体化平台进行公布。绩效差别化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体现,与考评基金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职级晋升挂钩、与职业发展和相关的队伍管理措施挂钩。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绩效考评,是对市场监管全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一次综合考核。要取得满意效果,必须从每一项具体工作抓起。各单位和每一个干部都要认真对照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逐项逐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按规定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确保全局绩效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三)凡在考评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按涉及条款3倍分值扣分,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降低考核等次或其他处理。
附件:2021年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绩效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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