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6-00003
- 备注/文号:南人社规〔2026〕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2026年第一季度支持企业稳工返岗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总工会
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2026年第一季度支持企业稳工返岗八条措施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6〕1号)精神,为全力保障2026年第一季度我市企业稳工返岗,特制定如下措施:
1.支持返乡员工返南返岗。对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南或来南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鼓励各基层工会和企业为返乡、返岗务工人员提供包车包机服务“点对点”“一站式”接返员工。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人社局、财政局
2.支持企业招工引才。引导用工企业通过“泉就业”公共服务、山海劳务协作等线上平台,零工市场(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线下渠道进行招聘,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不少于20场的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拓展省际劳务协作,促进省外劳动力来南转移就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用工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3.鼓励老员工积极引工。鼓励“以老带新”,对我市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南就业的本企业非泉州籍新员工(不含在县[市、区]流动员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及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员工),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近3年首次在泉州市辖区内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2个月以上,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在职老员工一次性引工补助(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4.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市工信局确认,春节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4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6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6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5年12月份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6年2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符合条件的按500元/人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5.发放技能培训补贴。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对留南来南过年务工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梯次化、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500元至4500元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6.开展新春慰问活动。春节期间,组织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省份开展“千里送暖”慰问活动,在当地营造南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及新就业形态职工,对生活暂时遇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经本人提交申请,审核后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在南过年困难员工慰问活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工信局、人社局
7.开展暖心过大年活动。发动各基层工会开展暖心过节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同吃年夜饭、举办文娱活动等措施,创设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丰富员工文体生活,为在南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开放市域内国有A级景区。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文体旅局、财政局
8.营造和谐用工环境。深入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快立快处线索办理,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对发现的欠薪问题,分类精准施策,逐项推进化解。广泛普及劳动保障有关知识,引导企业诚信用工,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政策法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费,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职工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司法局、住建局、总工会
上述涉及补助资金的项目,如与相关规定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处理,未尽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以上措施由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文体旅局、总工会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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