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6-00002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6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6:24

      本年度报告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安市人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动态更新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建议提案、人事人才、社保补贴、稳岗就业、劳动监察等信息,2025年全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条,发布政策性文件2份,政策解读4份,废止政策性文件3份;发布《南安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加强南安市新市民公共服务若干措施》意见征集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南安市人社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2条申请均已及时回复处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及时梳理更新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完善权责清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持续更新信息数据,确保人社政务工作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把公开内容,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所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专人统一审核发布;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发的易错敏信息提醒,及时组织各科室业务人员学习,在源头上杜绝表述错误、错别字以及有害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正确、准确、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2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内容多样化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稳岗就业、人事人才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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