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6-00134
- 备注/文号:南农机〔2026〕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7
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新机具新技术试验推广应用、加强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等,实现我市农机化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泉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建立2026年市级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项目库的通知》(泉农机〔2025〕6号)、《泉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泉州市市级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项目库的通知》、《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25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前期深入有关乡镇及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实地察看、调查了解计划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情况,对各项目单位自愿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并上报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库。
现从项目库择优选项批复各项目单位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原则上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实施内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的,实施主体须提前向市农机中心提交延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且须在延期期限内完成所有任务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待项目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
附件:1.2026年度南安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建设项目实施清单
2.2026年度南安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南安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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