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6-00045
    • 备注/文号:南农职改〔2026〕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6
    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6-03-06 10:37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泉农职改〔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规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系列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规定,均可申报相对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参与申报评审。

      二、有关事项

      ()关于评审材料的把关问题

      (1)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以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级审核部门负责在线查验。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2)各乡镇(街道)、局属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凡是没有真正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或者填写的业绩不真实的,一律不准上报。

      (3)申报材料应先经市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初审后,再送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审核。

      (4)市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应对申报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意见”一栏签上“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签名并加盖本业务科室的公章。

      ()关于评审材料的公示问题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街道)申报者的公示材料在本乡镇(街道)公示栏上墙公示(由所在单位领导签批并加盖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章);局属各单位申报者的公示材料于2026年4月2日前报送至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统一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的,不予申报。

      ()关于报送材料的时间问题

      1.请申报者于2026年4月2日前将《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审简明表汇总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邮箱,并上交纸质版。

      2.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4月5日前报送至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19室(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宏斌       联系电话:86381801

      邮  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泉州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泉农职改〔2026〕1号)

     

     

    南安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