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6-00007
    • 备注/文号:南农〔202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做好2026年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12 15:48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综〔202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粮食生产基础,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结合我市农业种植情况及气候条件,现开展2026年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品质为出发点,以专用型脱毒种薯生产扩繁为重点,加大专用型脱毒种薯推广力度,充分挖掘专用型马铃薯脱毒种薯的增产潜力,采用良种良法相配套,示范推广“五新”技术,提高马铃薯产量,亩产达到1500公斤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调动农户种植马铃薯的积极性,促进马铃薯生产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蔬菜供应,丰富城乡居民的“米袋子”和“菜篮子”。

      二、工作步骤

      1.种植主体申报。由乡镇(街道)按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综〔2025〕8号)文件精神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实施主体申报。实施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规模种植马铃薯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附土地租包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面积测量材料原件和种植照片等材料。

      2.部门组织核实。由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核实,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周边群众走访等形式,结合第三方实地测量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当地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审核报送附件1、附件3,并于2026年3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cg703@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到市种植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382483

      3.单位测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种植主体上报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开展技术服务,组织人员测产验收,填写《泉州市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验收结果在当地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耕地情况因地制宜,鼓励农民开展秋冬季和春季马铃薯规模化种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项目验收、材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技术服务。建立南安市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见附件4),进一步加强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工作领导和“五新”技术指导,推广马铃薯脱毒高产栽培技术、稻草包芯技术、施用有机肥等“五新”技术,帮助种植户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三)强化绿色生态。指导种植户实施稻草覆盖技术,减少农膜使用,积极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推广使用国家标准地膜,做好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全面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到化肥农药减量化指标达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要坚持农业生产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并将此项要求列入项目验收的硬性指标。

      (四)强化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以及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马铃薯生产者补助政策的意义和政策要点,增强政策透明度,鼓励广大群众规模种植马铃薯,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要积极宣传马铃薯种植保险相关内容,鼓励种植户参与种植保险,做到要保尽保。

      附件:1.泉州市规模种植马铃薯项目申报表

      2.泉州市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项目验收表

      3.南安市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项目汇总表

      4.南安市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5.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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