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450
- 备注/文号:南农〔2025〕4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9
南安市诗韵美家庭农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南安市省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批复》(南农〔2025〕3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省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1万元下达给你,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省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