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252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农〔2025〕216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企业自主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市级审核后,并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形成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建设补助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开,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7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
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75480
附件: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建设补助方案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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