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188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5〕1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5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6-05 11:24

    曾泉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扶持农村集中建房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危旧农房,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解决群众户有所居的实际需求和“人多地少”的实际矛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推进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市已出台了《中共南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农村集中建房试点指导方案>的通知》(南委改办〔2022〕4号)、《中共南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有序推进农村村民集中建房工作的通知》(南委改办〔2023〕5号)两份政策文件。

      自集中建房政策落地执行以来,部分集中建房项目已完成审核报批并顺利进入施工阶段。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各集中建房报批及建设进度,结合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修订完善我市集中建房实施细则,着力破解无序建房、供需失衡的用地困境,积极拓展集约用地、户有所居且兼具规范性与可持续性的南安农村集中建房新路径。

      分管领导:林庆华

      经办人员:戴琪岚

      联系电话:86382858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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