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1-00137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1〕1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7
九三学社南安市支社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空心村”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进村庄规划。2021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南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要求,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科学性,落实具体实施项目。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性作用和基础性地位,指导、推动和支持各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委“五个留”(留住、留白、留绿、留文、留魂)要求,充分考虑农村差异性,分类指导、合理布局,留住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编制“村民看得懂、用得上”的实用性简易规划。加强规划执行刚性,严格农村建房管控工作,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违背村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加大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力度。同时,我市将在2021年全面完成泉州级示范线各村、市县级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推出蓬华“山城蓬华,三色共鸣”、梅山“乡村e治,书香毓秀”、九都“美丽库区,康养胜地”等3条示范线创建,促进偏远乡村发展。
二、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我局正在加快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承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建强队伍,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现我局正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要求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快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管理规范,建立农村宅基地“一站式”一体化审批窗口,落实“一告知,四到场”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强化“建新拆旧”管理,易地新建住宅先拆后建的,优先安排宅基地;先建后拆的,村民应与村级组织签订协议并作出承诺,新建住宅竣工后,须在限期内将旧宅自行拆除或交村级组织处理,旧宅基地退还村级组织;未按照协议约定拆除旧宅、退还旧宅基地的,乡镇应督促村民自行拆除,经催告仍不履行的,由乡镇、村级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旧宅、退还旧宅基地前,不予办理新建住宅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同时,在“空心村”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将闲置废弃、零星分散的农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
三、加大政策扶持推进村集体经济增收。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南安市鼓励支持村财薄弱村加快实施土地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南安市关于村集体资金集中委托投资入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村集体资金委托投资泛家居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等政策,结合村集体经济实际推进创新做法,通过村集体购买银行股权、整合运作村集体资源、拓展乡贤回归创业激励机制、产业导入促增收项目、引导有资金积累的村转存固定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方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0年度,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我市有29个村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每个村获得中央、省级、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60万元,共获得1740元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建设。我市还下拨1581.56万元村集体经济创收补助资金,扶持93个村集体创收项目。2021年来,我市将持续补助市定低收入村集体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拓宽脱贫成果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通知》要求,持续对《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全市低收入村集体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低收入村集体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进行补助。
四、开展农村人才培育工作,积极弘扬乡贤文化。我市一贯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人才培育工作,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努力探索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制度,高素质培训工作有序推进。遴选福建省蓉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指导中心、泉州梅山工程学校等5家机构作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2020年共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2期,培训高素质农民1328人(含2期线上培训,120人)。组织24名农村人才参加泉州带货直播培训,组织7名高素质农民参加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推荐31名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参加农业高职院校大专学历教育。同时,我市鼓励各村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通过挖掘和发挥乡贤文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参与感、责任感,引导乡贤回乡创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投身于家乡建设,回报于养育之地。2021年度我局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乡土能人等回乡创就业,继续加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班,通过产业发展,吸引导本地创业、就业等方式,留住劳动力,减少人口向外流动,提高乡村的活力。
五、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长效监管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我局将推动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制度、宅基地协管制度、村民住宅建设议事协商机制和村规民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农村村民的积极性,全程参与、全程配合、全程监督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通过“村民事、村民管”,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持续推进。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分管领导:陈泽金
经办人员:潘明水、陈锦聪
联系电话:86382858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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