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2-00043
    • 备注/文号:南民函〔2022〕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5
    关于南安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4-18 09:55

    郑跃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助力南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鼓励青年社会组织设立登记

      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南安市青年社会组织在各行业领域里活动参与度越来越高,在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彰显其活力。我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与青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团市委密切联系,积极培育发展青年社会组织,现已登记南安市青年商会、南安市青年企业家拥军协会、南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南安市青年美术家协会等十几家青年社会组织,分别在文化、经济、公益事业等领域充分发挥青年勇于创新的独特风貌。

      其次,我局注重引导各社会组织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为我市青年创造展现才华、服务社会的机会,引导青年踊跃参与并勇担重任。例如,南安市留学人员联谊会、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协会、南安市曲艺家协会、南安市水上运动协会、南安市家庭农场协会、南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社会组织的负责人都是80后的有识青年,他们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各类社会组织在体育、文化、农业等领域助力我市经济建设。

      二、加强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管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等为民办实事活动。2021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梳理民政窗口审批事项的“肠梗阻”问题,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社会组织登记时应提交的“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改为“办公场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来代替,帮助群众解决无法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问题。

      其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有关要求,窗口审批服务在原来的基础上,优化办事指南,以便民为出发点,进一步拓宽办理渠道,缩减办理时间,审批服务提效增效。目前,我局审批事项即办件47个,占比85.5%,“一趟不用跑”审批事项比例达到85%。基金会成立登记法定时限60天,在原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再次缩减为即办件。今后,我局将力求审批服务事项继续提质提效,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在审批上更加贴心服务群众,营造优质的审批环境。

      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南安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高效运作的长效机制,我局每年都开展对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年报、随机抽查、等级评估等工作,2021年4月份,我局与中共南安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安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里包括“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强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组织审计和执法监督”等内容。财务管理方面,再次强调各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等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其次,全面实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社会组织应按时在年报信息中如实完整填报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内部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重点披露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通过年报制度及时发现社会组织自身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再次,我局加强社会组织审计监督,2021年8月起,我局对20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专项审计,11月份,我局召开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会,严格规范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我市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不同领域的经济社会建设,特别是在志愿服务方面,在不同地方、不同领域里时常出现我市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例如,南安市洪梅志愿者协会开展“三下乡”集中服务、“山地生态旅游节非遗进灵应”志愿服务、“周末课堂”服务、“久久重阳时,爱暖老人心”敬老活动等等;南安市青年商会在疫情防控、爱心助学等活动出资出力,积极助力我市经济文化建设,充分展现我市青年的风采。

      三、促进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性质是非营利性的,主要依靠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等,经常受到办公场所、活动资金等方面的制约。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供给,2013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4年,财政部、民政部下发《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其中也提到要“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同年,财政部门出台《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由此可见,政府相关部门也认识到存在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些问题,今后,我局将配合相关单位,争取得到政府有关部门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活动资金保障等支持,努力推动我市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共同做好服务青年社会组织工作。 

        二、其他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专门负责提案答复工作,于2月24日与您第一次见面,重点交流探讨我局关于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助力南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情况。过后,我局认真加以整改,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初步答复意见5月16日,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专门负责人与您再次见面交流,最终形成正式答复。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关注了我市青年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诚挚期待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市青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

      分管领导:郑旭升

      经办人员:陈彬霞

      联系电话:86380113

      

     

    南安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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