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2-0101-2025-00006
- 备注/文号:南林长办〔2025〕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林长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3
南安市林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乡、村 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时间:2025-12-05 17:13
各乡镇(街道)林长办、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2021〕9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南安市县、乡、村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予以公布。请各乡镇(街道)及时更新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数据和林长公示牌,落实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南安市林长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此份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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