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101-2025-00031
- 备注/文号:南科〔2025〕1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7
各有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算2022 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市级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15号)、南财指标2025年1号预算文件,南安207家企业列入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承担907万元,本次下达资金907万元;
二、泉州市级财政承担815.81万元,本次下达资金815.81万元;
三、南安本级财政承担1103.44万元,本次下达资金1103.44万元。
四、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的通知》(闽科资〔2020〕14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附件:1.2022年度南安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明细
2.《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算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市级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15号)
南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