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6-00054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6〕5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8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2 18:01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期,泉港区圭峰中学、泉州市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先后发生违规收取班费、违规摊派费用等问题,个别问题引发网络舆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港区圭峰中学等两所学校违规收费问题的通报》(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绷紧规范收费纪律之弦

      2026年秋季开学仅两星期,我局就已收到部门转办信访18件、电话信访23件,集中反映学校班级收取班费、家委会摊派组织安装空调等事项。这一数据充分说明,泉港区圭峰中学、泉州市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的问题在南安并非个例,南安部分学校乱收费现象同样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教育局对每一件来信、每一个来电都有登记、有记录、有核查。哪些学校被投诉、投诉了什么事、核实结果如何,台账清清楚楚。请各校务必清醒认识到:“问题就在身边、举报就在眼前”。谁心存侥幸、顶风违规,谁就会被群众举报、被组织查处。

      二、严守政策边界,坚决守住教育收费纪律红线

      请各校正告各班班主任务必清醒认识教育收费是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领域,也是纪检监察、教育督导重点监督的工作内容。严禁擅自设立任何收费项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必须严格执行“自愿、非盈利、一事一议、即时收取、多退少补、及时公示结算”的管理原则,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任何假借家委会、企业捐赠等名义,变相向家长集资、摊派办学成本;任何冒用教育行政部门名义开展收费都是重点打击、严肃处理的行为。

      三、压实监管责任,从严规范家长委员会运行管理

      家长委员会作为家校协同育人的重要载体,是学校班级管理的有效补充,重在搭建家校沟通渠道,凝聚家长力量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但不得越位参与学校收费、办学经费保障等事项。

      从近期信访情况看,家委会却充当班费收取的主要角色,教育局调查发现,学校教师通过退群、电话遥控等方式规避监管,变相授意家委会收费的行为,而学校领导以“学校未安排、未参与、不知情”作为免责理由。

      在此特别强调,家委会不是学校的“白手套”,更不是违规收费的“挡箭牌”。学校是家委会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学校对家委会的违规收费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发现不制止、不报告的,必将追究责任。

      四、规范服务管理,坚决杜绝“强制收费”“变相支付”

      课后延时服务要严格落实自愿参与原则,实施前应当完整公示服务时段、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签订自愿参与服务协议,严禁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坚决纠治先开展服务、后补收费,事前不公示、不落实自愿原则等问题。严禁设置两套课表,弄虚作假虚报服务课时套取延时服务经费;严禁为转移经费支付,刻意调整作息时间、人为拉长下午延时服务时长等违背教育规律的操作。

      当前,教育收费问题已经成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关注的重点领域,也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范畴,监督执纪力度持续加大。各校校长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务必把收费管理的压力传导到各班。

      五、开展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范围

      2026年秋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所有班级家委会收费情况。

      (二)自查重点

      1.通过家委会违规收费。重点自查:是否通过家委会将本应由教育经费保障的费用转嫁、摊派给家长承担;是否通过家委会收取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

      2.教师违规参与家委会收费、规避监管。重点自查:是否安排、授意、暗示家委会代收费;是否通过建群后退出、电话遥控收费等方式规避学校及主管部门监管。

      3.班费收取及使用不规范。重点自查:班费收取是否做到全员知情、事前同意、事后公示,是否建立收支明细账、票据齐全并定期公示;班费使用是否违反集体公益使用原则,是否存在违规为任课教师购置节日礼品、毕业纪念品,以班费实施仅面向部分学生的单科专项奖励且由任课教师主导、不公开不透明,以及违规使用班费购置打印机、支付打印耗材、教室卫生保洁等应由财政或学费等收入保障的费用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组织学习通报精神,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对2026年秋季学期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由学校统筹资金足额清退至缴费家长,全程公示退费明细。发现家委会违规收费的,学校要及时劝阻、制止和纠正,不得以“学校未安排、未参与、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对于自查敷衍、不彻底,瞒报、虚报等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进行全市通报。

      请各校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家委会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表》(附件2)、自查整改报告及退费明细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计财科邮箱(jicaike86367816@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学校名称 家委会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表”。中心小学负责汇总上报辖区内完小和幼儿园(含民办)的数据。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港区圭峰中学等两所学校违规收费问题的通报

      2.家委会违规收费问题自查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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