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6-00035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6〕3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2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结算下达2025-2026学年学前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7-02 10:01

    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关于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5〕3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前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6〕30号)、《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综〔2025〕114号)等精神,现根据2025-2026学年各园补助学生数,结算下达2025-2026学年学前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8,139,090元(详见附件),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199,028元、本级补助资金3,940,062元。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列“50502”,部门经济科目列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学前免保育教育费是根据国家免保育教育费政策,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学前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园要切实规范经费使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2026学年学前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结算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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