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6-00011
    • 备注/文号:南教综〔2026〕2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8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南安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6-03-18 17:31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南安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春季开始,由南安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南安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依托国家开放大学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培养具有家庭教育指导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推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养对象 

      热爱家庭教育事业,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先进德育工作者优先)。 

      三、学习安排 

      (一)课程设置: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本科专业共设置6个课程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 

    专业基础课 

    家庭教育概论、家庭社会学、 发展心理学、社会教育及管理 

    专业核心课 

    家庭教育指导实务、家庭教育咨询与辅导、 

    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亲子关系与亲子沟通、 儿童发展问题的咨询与辅导 

    专业选修课 

    家庭教育类课程、家庭生活类课程、 

    青少年教育类课程、社会教育类课程、 心理及家庭治疗类课程 

      (二)专业师资:国家开放大学以“专兼结合、名师名教”为原则组建师资队伍。 

    部分专家、名师简介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二级研究员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 

    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副主任 

    吴洪健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国家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特聘心理专家 

    中国儿童中心家长服务智库专家 

    李  甦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儿童早期阅读与学习研究组负责人 

    亚洲读写协会(ARWA)秘书,常务理事 

    马腾飞 

    国家开放大学讲师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 

    王海平 

    国家开放大学副教授 教育学博士 

    张  珐 

    国家开放大学讲师 教育心理学博士 

      (三)学制要求:修业年限2.5年。修满73学分由国家开放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可查)。学员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证书。 

      (四)学习和考核方式:全部课程基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学习,通过聆听专题讲座、以赛促学、完成作业和提交作品,提升学习者实践能力。专业课注重实践应用能力考核,分为基于网络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占50%)和终结性考核(占50%),其中终结性考核以案例分析、大作业、作品提交等形式为主。 

      四、激励措施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的收费标准,本专业培养费共计6570元/人。各校推荐的培养对象可享受南安开放大学学费优惠政策,于第四学期一次性减免12学分,共计1080元。 

      五、申报与审核工作 

      (一)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学历证书、身份证、 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每页须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手印)材料,如需学历更改,须同时提交在职学历教育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学校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签署推荐意见,汇总后报送至南安开放大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andd@163.com)。 

      (三)资格审核:南安开放大学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并结合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专业匹配度等综合评定,于2026年4月10日前确定人才培养名单。 

      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各单位应将本培养计划作为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专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自愿原则,广泛宣传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校应对报名教师的学历、师德、工作表现等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培养条件。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学员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完成学业;南安开放大学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教学进展及学员学习情况。 

      附件:1.南安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2.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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