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6-00041
- 备注/文号:南路办〔2026〕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提升治理工作的通知》(南道安办﹝2026﹞33号)要求,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持续巩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
二、排查内容
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连续长下坡路段,特别是中小学校周边道路(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及通景区、寺庙,村级骨灰堂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牌是否满足安全通行要求。
排查情况及初步整治计划请各乡镇(街道)填写附表,于4月20日前报市路长办公室(邮箱:naslzb@163.com)。
三、整治步骤
1.自查阶段(3月28日至4月20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对各自辖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初拟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及投资估算。
2.核实阶段(4月21日至30日)
市路长办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安全隐患核查小组,分片区对乡镇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在乡镇初步整治计划基础上确定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3.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20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整治措施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核查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市交通运输局对各乡镇(街道)整治情况进行核查,并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资金扶持。
附件: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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