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6-00038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26〕7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8
泉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安分中心、梅山镇人民政府:
戴东法委员提出《关于支持做好梅山林森山流域防洪排涝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有关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道215格内路段排渠涵洞改造
针对林森山流域排洪通道狭窄、涵洞过流能力不足、强降雨易引发内涝等突出问题,我局将配合泉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安分中心、水利局及属地乡镇开展省道215格内路段排洪涵洞专项提升改造。通过优化进出水口结构、清理淤堵段、提升泄洪流速等方式,显著增强区域排洪排涝能力,缩短积水时间,降低内涝风险,从根本上解决强降雨期间洪水倒灌、淹没村庄和道路问题。
二、关于村主干道提升改造扶持
经现场核实,丰溪村村主干道路线编码为Y150(后大线),全长 2.3公里,路侧沟渠宽约1.5米,深1米。由于该路段地势较高,产生的水流流向地势低的格内村和埔仔村;且因格内村和埔仔村路段的部分管道和涵洞被堵,丰溪村路段在遇上暴雨或持续降雨时,水流无法快速排泄,导致丰溪村路段会被倒流的水淹没路面。为切实解决村主干道低洼易淹、洪水溢道影响群众出行安全问题,我局将积极支持镇村相关主干道实施改造,结合防洪排涝需求优化道路标高,完善道路排水设施,加固路基边坡,提升道路抗淹能力和通行安全性。同时,在资金补助、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推动道路改造与防洪排涝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切实保障沿线村民出行安全与生产生活秩序。
分管领导:黄长春
经办人员:黄鹏超
联系电话:86366805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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