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0-00156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20〕9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3
黄宝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眉山交通、客运班车增开或延长线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观山村眉峰路段提级改造问题
眉山乡观山村眉峰路段属于群养农村公路,根据《公路法》第八条中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和《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关于“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规划编制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报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等有关规定,拓宽改造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为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建设资金除上级部门补助外,其余不足资金主要依靠乡镇发动乡贤捐资或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措。
二、眉山乡运输服务保障情况
一是目前服务保障眉山乡公共交通有:南安至眉山三凌客运班线,车辆7部,日发21班次,由南安市宏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营服务。我局将督促指导南安宏兴客运企业,做好班线运营服务,充分考虑季节、节假日、集市时间因素,学生上下学、农民赶集客流方向,采取适当调整车辆运行,加密班车运营班次,充分满足眉山乡群众出行需求。二是观山村境距该班线所途径的公路较近,处在班线覆盖范围内。南湖村、观山村、山后村地处山区,公路虽多处改造,但道路等级较低,公路路基、路面相对狭窄,多处急弯、陡坡,安保防护设施不足等安全隐患较多,不符合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目前不具备开通班线条件。
三、客运班线经营存在困难
我市保障农村出行的客运班线具有公益属性,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班线经营举步维艰。一是多元化的运输方式造成客源分流,以网络为依托的多元化约租方式大量出现,私家车保有量大幅度提升,对现有客运班线造成强有力的冲击;二是总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流通领域发展不平衡,农村流动商贸人员减少,加之网购模式的普及,人群出行频率降低;三是财政补助资金减少,国家财政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力度较弱,地方财政对农村客运扶持补助空白;四是运营成本增加,驾驶员工资、修车费用逐年上涨,班车经营者负担越来越重。我市现有许多班线客车报废后不再更新,逐步退出市场,2014年我市客运班线82条,客车保有量407部(其中农村客运班线30条,车辆137部),2020年我市客运班线仅剩55条,车辆275部(其中农村客运班线21条,车辆140部)。目前南安至眉山三凌客运班线运营亏损严重,持续经营压力较大。
四、下一步举措
(一)鼓励乡镇给予亏损补助确保线路开通运营。当前正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根据我市2016年出台的《南安市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南政办〔2016〕115号),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通环镇村城乡公交,乡镇政府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适当的亏损补助。我局将向眉山乡政府建议借鉴南安芯谷园区的做法,与公交企业或客运企业等单位协商,采用予以贴补亏损的办法开通公交或客运班线,确保城乡公交或农村客运班线开得通、留得住。
(二)积极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农村客运班线是由具有客运经营资质的企业自行根据市场需求申请开通,通过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获取收益的商业性质活动,属于市场经济调节自负盈亏,政府无权强求班线运营。鉴于目前农村客运班线运营困难,我局将在原有通乡镇村公交基础上,逐步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扩大公交网络覆盖范围,积极向多方申请公交财政补贴,弥补公交企业的经营亏损。烦请各位代表委员协助呼吁市、镇(乡)两级加大对城乡客运、公交的财政投入,确保农村客运、公交线路尤其是偏远线路可持续经营。
(三)协助推动观山村眉峰路段改造提升。我局将敦促眉山乡政府组织对观山村公路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进行改造,待改造后,再由我局会同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对该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前置审批现场踏勘。在符合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下,支持客运企业开通行政村客运班线。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
分管领导:朱奕锋
经办人员:洪明霞
联系电话:86366808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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