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6-00006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6〕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3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度专精特新相关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9 09:08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市工信局牵头组织申报2025年度专精特新相关政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可关注“南安工信”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应栏目下载申报通知。 

      (二)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3月31日,请在有效收件期间内及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对象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对应科室。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各项资金申请。 

      (五)专精特新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省级重点技改项目设备补助、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贴息、南安市技术改造补助等各级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六)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得申报。所有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信息登记表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地址:美林街道江北大道南翼商务大厦21楼 

      1、专精特新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 

      技术科,2119室,黄其灵、戴思容,电话:86379001 

      2、专精特新企业管理诊断或管理培训补助项目 

      信息化科,2118室,黄俊团、陈晗迎,电话:86382955 

     

      附件:1.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2.专精特新相关政策申报指南 

          3.封面 

          4.专精特新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5.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清单 

          6.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7.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8.专精特新企业管理诊断或管理培训补助项目申报表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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