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6-00059
- 备注/文号:南环保函〔2026〕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0
福建奥飞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注销排污许可证的报告》收悉。经核实,你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350583MA34PR7C94001U,有效期限:2025年11月3日至2030年11月2日)。
鉴于你公司各车间购买企业和承租企业已陆续取得独立排污许可证,与你公司原有排污许可证存在排污许可管控重叠情形。结合你公司申请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你公司排污许可证。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