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6-00052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6〕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31
福建南安新锦江特种油有限公司: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综指〔2025〕79号)等文件规定,为支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现将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三批)296.3万元下达给你公司,专项用于福建南安新锦江特种油有限公司储罐浮盘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相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预期效益。我局将适时对你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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