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6-00016
- 备注/文号:南环保评〔2026〕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南安市鸿盈天然有机肥有限公司:
你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注销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安市鸿盈天然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营养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泉南环评〔2025〕表136号)予以注销,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五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6382805),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注销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泉南环评〔2025〕表136号)。
特此公告。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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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