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5-00107
    • 备注/文号:南环委办函〔202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0
    关于2025年10月份全市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情况的函
    时间:2025-11-20 14:52

    水头镇、石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1〕26号)和《南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环委办〔2019〕17号)要求,10月16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联合对全市海岸带(近岸海域和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陆域,下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暗访考评。现将相关情况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泉州市9月份考评我市情况回顾

      9月份,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抽评我市海岸带2段,共发现问题17处,石井镇(奎霞村-钓鱼台段)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问题较为突出。水头镇(非重点段)零星垃圾散落较多。

      二、市本级10月份暗访考评情况

      1.水头镇滨海医院路口-五里桥文化公园海岸带:发现问题16处,扣17分。主要问题: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差。

      2.石井镇淗江村至奎霞村段:发现问题10处,扣10分。主要问题:保洁不到位、废弃物未清理、海蛎壳大量堆积。

      3.石井镇钓鱼台至龙凤演艺城海岸带:发现问题10处,扣10分。主要问题:保洁不到位、废弃物未清理。

      三、整改要求

      1.对泉州市9月份考评反馈问题,请石井镇(奎霞村-钓鱼台段)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水头镇(非重点段)加强日常巡查保洁。

      2.对市本级10月份暗访反馈问题,请水头镇、石井镇严格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海漂垃圾整治相关规定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建立并落实常态化保洁机制,加强对沿岸居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加强日常巡查保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海岸带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请将整改情况于2025年11月25日前分别报送至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和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邮箱:nastk@163.com(南安生态环境局)、nawskp@126.com(考评中心)。

      附件:1.水头镇海岸带环境卫生暗访考评情况

      2.石井镇海岸带环境卫生暗访考评情况

      

     

    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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