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7-01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南公综〔2026〕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9
    南安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1:1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90512;电子邮箱:nasgaj51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条例》和市政府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内部管理、政务服务、监督举报、常见问题等涉公安职能信息。2025年,南安市公安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各类公开信息26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户籍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等各类预警宣传信息百余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参与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细化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关键环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确保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13件均按时依规进行答复,无超期办结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并依托月通报、季总结、年复盘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及公开责任,做好我局内部政府信息流转,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由经办人员、办公室及法制大队等科室领导、分管局领导层层审核把关,规范化管理上报、审核、发布等各项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精准、全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坚持主动公开,优化公开内容质量,提升公开力度。除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我局着眼实效,依托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公安重点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2025年“南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信推文415篇,平台影响力居全市前列。

      (五)监督保障情况。构建以办公室为主体单位,多级领导审批,多部门协调联动制度,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制度,消除工作制度的“空白点”,高质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事项,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0

    行政强制

    31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1.6372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南安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不足,对政策背景、实施成效等解读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深入透彻,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南安市公安局将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全面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加强政策法规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创新解读方式,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定期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多形式的《条例》学习活动,重点提升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解读方面的能力。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条例》以及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发现的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漏;严格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个环节,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南安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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