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205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1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8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仑苍镇龙泉中学北侧道路工程道路等级的复函
    时间:2026-09-14 14:25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仑苍镇龙泉中学北侧道路工程道路等级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2〕94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2022〕98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26〕77号文批复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模。现因项目规划调整,道路等级发生变化,其他建设内容不变,为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仑苍镇龙泉中学北侧道路工程道路等级,即主线道路的道路等级由原来的“市支路”调整为“城市次干路”。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2〕94号文、南发改投〔2022〕98号文、南发改投〔2026〕77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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