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197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1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8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基地锦仙大道A段工程建设工期的批复
    时间:2026-08-31 13:51

    南安市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基地锦仙大道A段工程建设工期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3〕95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因用地报批手续问题,项目未能在原建设工期内按期开工,为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基地锦仙大道A段工程建设工期,即项目建设工期由原来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调整为“延长至2028年12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3〕95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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