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151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9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7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麻风病史料陈列馆(南安馆)(原南安皮肤病防治院翻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6-07-13 10:42

    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麻风病史料陈列馆(南安馆)(原南安皮肤病防治院翻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麻风病史料陈列馆(南安馆)(原南安皮肤病防治院翻建工程)(项目编码:2605-350583-04-01-319728),对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满足文化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柳城街道上都村。 

      三、项目单位: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46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麻风病史料陈列馆以及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六、主要设计标准:项目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等标准执行。 

      七、项目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八、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 176.0675万元以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九、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十、相关要求: 

      1.请据此批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项目实施过程中,请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福建省麻风病史料陈列馆(南安馆)(原南安皮肤病防治院翻建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麻风病史料陈列馆(南安馆)(原南安皮肤病防治院 

    翻建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项目审定概算 

    一 

    工程费用 

    135.024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33.5288 

    室外总体工程 

    1.4953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8.0014 

    建设单位管理费 

    2.7005  

    前期工程咨询费 

    2.9043  

    3  

    设计费 

    9.18 

    4  

    勘察费 

    1.6203 

    5  

    工程造价咨询费 

    1.4258 

    6  

    施工图审查费 

    1.9443 

    7  

    工程保险费 

    0.27 

    8  

    工程监理费 

    4.0507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2452 

    10 

    建设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3502 

    11 

    第三方检测费 

    0.5 

    12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0.8101 

    三 

    基本预备费 

    13.042 

    四 

    项目总投资 

    176.067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