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150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9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30
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南安市石井镇古山路、古山一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资金来源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5〕64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根据《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因项目业主及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其他建设内容不变,为落实法人责任制,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南安市石井镇古山路、古山一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资金来源,即项目业主由原来的“南安市南翼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调整为“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由原来的“你司自筹解决”调整为“市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5〕64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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