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149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9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30
南安市西部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南安市仑苍镇环镇路一期建设工期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5〕5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26〕56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现因用地报批需求,项目无法在原建设工期内按期开工,为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南安市仑苍镇环镇路一期建设工期,即项目建设工期由原来的“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调整为“延长至2027年12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5〕53号文、南发改投〔2026〕56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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