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124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8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5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复函
    时间:2026-06-22 17:04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5〕95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2025〕14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根据文电呈阅件(NO:448)文件精神,因设计优化调整等因素影响,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发生变化,为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修复367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总面积1266.5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消除危岩体隐患,边坡除险加固,场地平整,生态植被重建,挡墙及防护栏等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由原来的“南安市丰州镇、柳城街道、官桥镇、康美镇、洪濑镇、罗东镇、梅山镇、码头镇、水头镇、石井镇等乡镇(街道)”。调整为“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码头镇、罗东镇、梅山镇、洪濑镇、康美镇、丰州镇、霞美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等乡镇(街道)”。

      3.项目总投资估算由原来的“59911.05万元”调整为“60322.25万元”。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5〕95号文、南发改投〔2025〕143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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