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122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8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1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南安分园区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纵九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业主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5〕66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根据《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因投资主体发生较大变化,其他建设内容不变,为落实法人责任制,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纵九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业主,即项目业主由原来的“南安市南翼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调整为“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南安分园区办事处”。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5〕66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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