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085
- 备注/文号:南发改函〔2026〕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1
黄晓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充电及自燃风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强化质量监管”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严格遵循《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章》相关规范,指导项目单位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T 20234),统一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等关键技术要求,推动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的物理兼容与互通互联。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展开全覆盖检查,摸清监管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拼装等安全隐患,重拳出击生产销售无3C认证、无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二)针对提案“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提升安全服务能力”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实施《南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开展《南安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统筹抓好城乡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统筹协调各部门推进农村等地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加快公共充电桩补短板,建设南安市综合停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2022年来累计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500万元,现已上线运营的综合场站达39个,共计投用充电终端377个。
针对农村充电基础设施数量不足和分布不均等问题,积极盘活村居周围闲置土地,优先选择在村部公共停车场规划投建村村通项目,推动村居和能源工贸集团、特来电、小桔充电等能源企业共建充电桩,目前已建成乐峰水韵峰景站、梅山开元体育站、康美青山村便民服务中心站、贵峰村便民服务站、福溪小区站、梅山军民友谊站、灯光村充电站、乐峰潭边村充电站等场站,实现了村民增收、提升土地利用率、补齐村内基础设施短板的三重效益。
(三)针对提案“加强安全治理协同,规范使用行为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住建、城管、市场监管、供电公司等部门的责任分工,由市发改局负责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及投资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推广应用,市住建局加大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联合落实充电及自然风险防控。
住建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新奥燃气公司等单位召开2026年度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2026年度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南安市物业行业协会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科学开展消防演练,推动物业公司规范电动车充电管理工作。物业认真落实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指南,发动居民签订《电动汽车充电桩安全承诺书》,划定电动车停放场所,逐步提升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二、办理过程
我局接到提案后,会同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我局于3月27日同委员进行第一次见面沟通,更深入地了解委员的看法。我们认为,委员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防范充电及自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监管,深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工作,至少组织开展1次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充电桩产品等行为的联合打击行动,推动公共充换电设施全面接入各级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成动态监测体系;落实专项设施规划,补齐充电设施短板,高效利用闲置地块建设充电场站,大力升级改造老旧充电设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同治理,并压实物业责任,常态化开展充电桩专项治理。
分管领导:石林海
经办人员:侯建发
联系电话:86370216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