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6-00062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6〕5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3
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排水灌溉渠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排水灌溉渠道治理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康美镇梅元村排水灌溉渠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602-350583-04-01-271334)。
二、项目建设地点:康美镇梅元村。
三、项目单位: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排灌渠B治理长430.8米,两侧新建护岸挡墙总长869米,桩号为B0+000.0-B0+430.8。排灌渠B增设跌水坎共43处。增设过路箱涵#1长6米;2.排灌渠B末端新建挡墙与排洪渠C衔接长18.8米,两侧挡墙总长38米,桩号为B0+430.8-B0+449.6;3.排洪渠C治理长103.8米,桩号范围为K0+044.3-K0+148.1,两侧增设护岸挡墙总长228米;4.设置项目标志牌1处。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总投资匡算690.91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镇政府财政统筹解决。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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