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228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5〕1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2
南安市仑苍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仑苍镇桥南安商房地块联盟溪支护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仑苍镇桥南安商房地块联盟溪支护工程(项目代码:2510-350583-04-01-966596)建设,对提高防洪排涝能力,有效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仑苍镇,起点为坑尾桥,终点为坑口桥上游30米,桩号为2+610-2+843。
四、项目单位:南安市仑苍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长233米,新建防洪堤431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145.07万元,建设资金按照《南安市仑苍镇重点项目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2025〕7号)文件精神筹措解决。
七、建设工期:按5个月控制。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其他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用林、用地、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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