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193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5〕11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7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安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南安市美林街道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507-350583-04-01-748760),对于提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交通出行条件等具有重大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性质:新建、改建。
三、建设地点:溪美街道崎峰社区、莲塘村、贵峰村,起于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附近南同S213线上,终点止于贵峰村附近G358线上,桩号K0+000-K1+805.693。
四、项目单位: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805.693米,其中新建道路长1113.732米,利用现状道路长691.961米,道路红线宽6.5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Ⅰ类),设计速度15km/h,双向两车道,K0+000-K1+001.538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K1+001.538-K1+805.693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照明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131.2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申请上级补助及你街道办事处财政统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即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其他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用林、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若涉及道路拓宽等新增建设用地,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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