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166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5〕9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1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时间:2025-08-04 09:43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海峡西岸泉州湾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安段)(项目代码:2507-350583-04-01-940096)。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安市丰州镇、柳城街道、官桥镇、康美镇、洪濑镇、罗东镇、梅山镇、码头镇、水头镇、石井镇等乡镇(街道)。 

      三、项目单位: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修复334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主要建设内容为消除危岩体隐患,边坡工程,场地平整,生态植被重建,挡墙及防护栏等基础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总投资匡算60420.13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资金及市财政统筹解决。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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