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164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5〕9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0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牧云溪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5-08-04 09:33

    南安市安旅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安市牧云溪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安市牧云溪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牧云溪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7-350583-04-01-830598)。

      二、项目建设地点:乐峰镇飞云村、炉中村、炉山村。

      三、项目单位:南安市安旅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性质:新建、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72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游客服务中心1处、老旧景区公有建筑立面改造、缆车1处、旅游厕所20处等配套设施建设;观景平台1处、景区栈道1处(总长4.281千米)、景区环境整治1项;景区连接线(总长4.906千米)、停车场2处、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智慧旅游系统、标识牌系统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总投资匡算32421.81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统筹解决,其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68%,市财政统筹32%。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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